沿湖社区志愿服务记录制度
根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《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》的要求,扎实做好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,我社区建立如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:
一、指定1名两委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志愿服务记录的确认、录入、储存、更新和保护工作。记录内容含:个人基本信息、志愿服务信息、培训信息、表彰奖励信息、志愿服务时间、志愿服务评价、活动负责人和记录人等。
二、志愿服务评估小组要根据服务对象对志愿者服务质量的评价与建议、志愿服务项目负责人对志愿者的评价与建议等方面情况,进行服务情况收集汇总。
三、在志愿服务情况记录前,应当在社区志愿服务宣传栏上公示志愿服务情况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方可记入志愿服务记录。
四、采取”道德积分”模式记录志愿服务信息。
五、志愿服务记录应当长期妥善保存,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,不得公开或者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记录。